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logo 内蒙古自治区集约化平台标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征集体育系统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0
【字体: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对事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自治区体育局拟组建专家智库。现就征集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参与自治区体育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制定、修订和职称评审工作;参与自治区体育局公开招聘运动员、教练员有关工作;参与“绿色通道”引进人才专家评估工作;参与自治区体育局组织的有关调研、督查等;参与体育人才建设的其他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2.长期关注体育领域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对国家相关方针政策、体育事业发展方向、本专业技术领域政策有全面深入的了解,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

3.理论功底深、专业能力强、实践水平高,在所在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能够发挥较强的决策咨询服务能力。

4.热爱体育事业,热心参与专家库各项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无不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5.年龄60周岁以下,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

(二)专业条件

1.竞技体育。熟悉竞技体育项目规划、相关运动项目最新训练理论;具有竞技体育相关领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同时取得较好成绩。竞技体育相关领域是指运动训练、体育教育等。

2.群众体育。熟悉全民健身、科学健身指导、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体育社会组织等相关工作;具有群众体育相关领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同时取得较好成绩。群众体育相关领域是指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教育等。

3.体育科研。熟悉体育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相关工作;具有体育科研相关领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同时取得较好成绩。体育科研相关领域是指运动人体科学、中医针灸推拿、运动康复、营养学等。

4.体育产业。熟悉体育产业相关工作;具有经济相关领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同时取得较好成绩。经济相关领域是指体育产业、体育经济与管理、经济学等。

三、工作开展形式

通过座谈会、专题讲座、调查研究、课题研究、项目评审、规划研制、政策解读、媒体专访、咨询服务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征集程序

(一)征集方式

1.邀请入库。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意向专家提出入库邀请。

2.单位推荐。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向自治区体育局推荐符合要求的专家人选。

3.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专家可以个人名义自愿申请。

同一名专家可以申请不超过3个专业类别。

(二)资格审查

自治区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相应的入库专家名单和资格进行初审。

(三)评价审议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治区体育局将组建考评组,开展综合评估与集体审议,确定初选名单。体育局将对专家库名单严格保密。

五、专家库管理

1.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评审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入库专家由自治区体育局颁发聘书。

2.入库专家实行聘期管理,专家聘期一般为3年,届满前三个月内,体育局应对库内专家进行梳理确认是否续聘。

3.专家参与工作的评审费、讲课费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发放。组织专家开展工作以半天为1个工作单元,按照每人每个工作单元税后标准发放。

4.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清退出专家库:1.因身体原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专家相关工作;2.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丧失或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3.本人提出申请,要求退出专家库的;4.徇私舞弊、违背职业道德,在公开招聘、职称评审等工作中收受财物或好处的;5.接受工作安排后,无故迟到或缺席三次及以上的。

六、其他要求

1.通过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方式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系统专家库推荐表》、《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系统专家库汇总表》(详见附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请各单位在9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邮寄至自治区体育局人事处(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86号407室),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感谢各有关单位对体育事业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周萌  联系电话:0471-6396117

电子邮箱:nmgtyj_rsc@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系统专家库推荐表.docx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系统专家库汇总表.doc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打印本页

0471-6396093

TOP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征集体育系统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2023-09-20 09:25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对事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自治区体育局拟组建专家智库。现就征集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参与自治区体育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制定、修订和职称评审工作;参与自治区体育局公开招聘运动员、教练员有关工作;参与“绿色通道”引进人才专家评估工作;参与自治区体育局组织的有关调研、督查等;参与体育人才建设的其他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2.长期关注体育领域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对国家相关方针政策、体育事业发展方向、本专业技术领域政策有全面深入的了解,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

3.理论功底深、专业能力强、实践水平高,在所在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能够发挥较强的决策咨询服务能力。

4.热爱体育事业,热心参与专家库各项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无不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5.年龄60周岁以下,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

(二)专业条件

1.竞技体育。熟悉竞技体育项目规划、相关运动项目最新训练理论;具有竞技体育相关领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同时取得较好成绩。竞技体育相关领域是指运动训练、体育教育等。

2.群众体育。熟悉全民健身、科学健身指导、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体育社会组织等相关工作;具有群众体育相关领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同时取得较好成绩。群众体育相关领域是指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教育等。

3.体育科研。熟悉体育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相关工作;具有体育科研相关领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同时取得较好成绩。体育科研相关领域是指运动人体科学、中医针灸推拿、运动康复、营养学等。

4.体育产业。熟悉体育产业相关工作;具有经济相关领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同时取得较好成绩。经济相关领域是指体育产业、体育经济与管理、经济学等。

三、工作开展形式

通过座谈会、专题讲座、调查研究、课题研究、项目评审、规划研制、政策解读、媒体专访、咨询服务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征集程序

(一)征集方式

1.邀请入库。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意向专家提出入库邀请。

2.单位推荐。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向自治区体育局推荐符合要求的专家人选。

3.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专家可以个人名义自愿申请。

同一名专家可以申请不超过3个专业类别。

(二)资格审查

自治区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相应的入库专家名单和资格进行初审。

(三)评价审议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治区体育局将组建考评组,开展综合评估与集体审议,确定初选名单。体育局将对专家库名单严格保密。

五、专家库管理

1.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评审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入库专家由自治区体育局颁发聘书。

2.入库专家实行聘期管理,专家聘期一般为3年,届满前三个月内,体育局应对库内专家进行梳理确认是否续聘。

3.专家参与工作的评审费、讲课费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发放。组织专家开展工作以半天为1个工作单元,按照每人每个工作单元税后标准发放。

4.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清退出专家库:1.因身体原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专家相关工作;2.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丧失或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3.本人提出申请,要求退出专家库的;4.徇私舞弊、违背职业道德,在公开招聘、职称评审等工作中收受财物或好处的;5.接受工作安排后,无故迟到或缺席三次及以上的。

六、其他要求

1.通过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方式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系统专家库推荐表》、《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系统专家库汇总表》(详见附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请各单位在9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邮寄至自治区体育局人事处(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86号407室),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感谢各有关单位对体育事业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周萌  联系电话:0471-6396117

电子邮箱:nmgtyj_rsc@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系统专家库推荐表.docx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系统专家库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