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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体育系列运动防护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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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体育局(教体局、文体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自治区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体育系列运动防护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第三章有关规定的人员。

二、政策规定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系列运动防护师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5〕28号)有关要求。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同一年度一个层级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职称。申报单位同一年度通过一个申报渠道申报职称评审,不得多头申报。2025年自治区职称评审试行网上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

1.盟市及以下单位申报运动防护师高级职称人员,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审核申报,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职称申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报送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分类整理后,送交自治区体育系列高评委。

2.自治区本级申报运动防护师职称人员,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材料审核后报送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送交自治区体育系列高评委。

3.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劳务派遣人员、自由职业者申报程序及渠道,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的初审、公示、推荐程序进行,通过后报相应盟市或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公示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线下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劳务派遣人员及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按照该细则第二十八条履行审核、公示等推荐程序,按规定逐级上报。

3.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各系列申报人员统一格式的花名册在各自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四)时间安排

2025年11月17日前完成线上、线下个人申报,11月28日前各用人单位和盟市人社部门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和逐级报送工作。

四、资格审核要求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评委会组建部门及其办事机构应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有关规定,做好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加强申报人员线上、线下材料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一致。各盟市、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指导本地区申报工作,重点对各部门(单位)岗位情况、申报材料整体质量、评审范围等进行审核把关。自治区体育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对体育系列运动防护师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及时限,逾期未补充更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员线上、线下材料不一致的,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发现申报人员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不实)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不实)材料的,取消申报推荐资格,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

各用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统计汇总工作,报送职称材料的同时,报送申报人员花名册,并将花名册电子版(附件4,Excel格式)一并报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人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审核责任,对所推荐人员的资格条件、职业道德及廉洁自律情况把关不严,审核程序不完善,按照《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统一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文件执行,文件可通过内蒙古人才信息库-“职称申报专区”下载查看。

联系人:周萌        联系电话:0471-6396117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86号

电子邮箱:nmgtyj_rsc@163.com

附件1: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书.docx

附件2.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业绩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3.下队服务证明.docx

附件4.2025年度运动防护师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人事处 打印本页

0471-6396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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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体育系列运动防护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11-04 16:36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人事处

各盟市体育局(教体局、文体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自治区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体育系列运动防护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第三章有关规定的人员。

二、政策规定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系列运动防护师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5〕28号)有关要求。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同一年度一个层级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职称。申报单位同一年度通过一个申报渠道申报职称评审,不得多头申报。2025年自治区职称评审试行网上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

1.盟市及以下单位申报运动防护师高级职称人员,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审核申报,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职称申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报送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分类整理后,送交自治区体育系列高评委。

2.自治区本级申报运动防护师职称人员,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材料审核后报送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送交自治区体育系列高评委。

3.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劳务派遣人员、自由职业者申报程序及渠道,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的初审、公示、推荐程序进行,通过后报相应盟市或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公示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线下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劳务派遣人员及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按照该细则第二十八条履行审核、公示等推荐程序,按规定逐级上报。

3.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各系列申报人员统一格式的花名册在各自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四)时间安排

2025年11月17日前完成线上、线下个人申报,11月28日前各用人单位和盟市人社部门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和逐级报送工作。

四、资格审核要求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评委会组建部门及其办事机构应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有关规定,做好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加强申报人员线上、线下材料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一致。各盟市、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指导本地区申报工作,重点对各部门(单位)岗位情况、申报材料整体质量、评审范围等进行审核把关。自治区体育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对体育系列运动防护师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及时限,逾期未补充更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员线上、线下材料不一致的,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发现申报人员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不实)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不实)材料的,取消申报推荐资格,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

各用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统计汇总工作,报送职称材料的同时,报送申报人员花名册,并将花名册电子版(附件4,Excel格式)一并报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人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审核责任,对所推荐人员的资格条件、职业道德及廉洁自律情况把关不严,审核程序不完善,按照《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统一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文件执行,文件可通过内蒙古人才信息库-“职称申报专区”下载查看。

联系人:周萌        联系电话:0471-6396117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86号

电子邮箱:nmgtyj_rsc@163.com

附件1: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书.docx

附件2.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业绩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3.下队服务证明.docx

附件4.2025年度运动防护师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