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体育局党组书记、自治区体育局机关党委书记,自治区体育总会主席王征宇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二级巡视员邢岗到会指导,自治区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自治区体育局机关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体育总会副主席张志主持会议。共有83名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幕。首先通报了行业党委组建工作情况。由邢岗同志宣读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批复》,标志着自治区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迈入规范化、系统化的新阶段,为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强化政治引领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会议指出,体育社会组织党建是体育系统政治生活大事,行业党委的成立标志着体育社会组织党建迈入新阶段,需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会议强调,要坚守管行业必管党建原则,健全责任体系,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避免“脱钩脱管”。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党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突出政治建设,防范政治风险。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补短板、强弱项,推动体育行业党建走在全区前列。要以换届乱象整治、行风突出问题治理为抓手,强化行业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体育生态。

会议要求,一要抓实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通过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实现应建尽建,选派党建指导员覆盖无党员社会组织。二要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流动党员纳管。三要聚焦中心大局,助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主品牌赛事,推动文旅体商农融合发展。四要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党委工作规则和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建立党建联系点,纪检委员紧盯廉政风险点强化监督。五要按期完成换届乱象整治,围绕8个方面21条任务开展行风治理,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行业自律公约,巩固治理成果。

会议在雄壮的《国际歌》声中闭幕。会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委员会委员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党委书记、副书记人选,明确了党委重点任务和委员职责,细化了具体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