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区体育局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8月31日正式印发,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引领自治区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文件,必将有力地推动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对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提升了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一、《意见》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按照国际通行的分类,体育可分为参与性体育和观赏性体育两大类,其中参与性体育主要是指健身休闲,观赏性体育主要是指竞赛表演。因此,体育产业可以分为围绕健身休闲活动和竞赛表演活动而形成的两种业态。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健身休闲产业的快速发展。为进一步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提高产业发展的规范化水平,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从国家层面为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作为体育大区,体育特色资源丰富,非常有必要立足自身实际,为发展全区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出台一个紧跟国家政策、适应区域发展且能够落地的实施意见。
2019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启动了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政策研究工作。组织了一系列调研和座谈,广泛邀请赛事推广公司、场馆运营公司、地方体育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就相关问题深入分析讨论,进一步了解了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基本情况;6月,拟定了初步意见;7月,向各盟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征求了意见,修改完善了意见。9月,书面征求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等18个委办厅局的意见。11月,再次就相关问题与自治区相关厅局沟通交换意见。2020年4月,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对于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育局进行多次、多层级协调,反复修改完善,最终联合印发。
二、《意见》解决的主要问题
虽然自治区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已逐步发展起来了,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仍然处在起步爬坡阶段,所占比重较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需求,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政策性支持不够。体育竞赛表演产业至今尚未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体育赛事的市场化运行机制不健全,无法保障竞赛表演市场的良性发展。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的难度较大,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明确,受非市场化因素干预仍然较多。体育赛事播放收益难以实现,赛事举办权、赛事转播权、运动员转会权等资源没有形成自由流转机制。
二是市场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对大众体育消费需求和体育市场的把握不准,可选择的能够满足个性化需求的体育消费项目不多。体育竞赛表演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研发投入力度不足,品牌附加值低,缺乏品牌赛事引领。
三是总体规模不够。2018年,自治区体育产业的总规模为319亿元,体育竞赛表演活动的总产出仅为3亿元,占比不足1%。竞赛表演产业占比偏低,总量不大。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市场化、产业化程度还较低,制约了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群众消费不积极。内蒙古体育消费市场没有形成,全区体育消费仍以“实物型”消费为主,“参与型”和“观赏型”消费水平都偏低,造成中低端体育服务消费动力不足。
五是品牌引领不够。目前,虽然推出了阿拉善英雄会、内蒙古国际马术节、内蒙古高原休闲体育大会、呼伦贝尔系列冰雪活动、正蓝旗冬季那达慕、穿越内蒙古汽车集结赛等一些品牌,但尚未真正形成规模、打出名气,还没有真正走出去、引进来。
针对这些问题,《意见》从自治区体育产业发展面临的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市场驱动、融合发展、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强化相关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意见》的出台,必将极大推动地这一些问题的解决。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市场驱动、融合发展、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我区区域资源优势,抢抓北京冬奥会、承办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承担全国首个足球改革试点等重大机遇,推进我区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高质量发展,丰富各类运动竞技表演产品,满足消费者运动竞技观赏需要,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意见》主要包括六大方面内容:
一是量化发展目标。《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区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总规模达到200亿元,打造30项以上体育精品赛事,建成20个规模较大的体育俱乐部,引进培育25家以上全国知名的体育赛事运营商,建设5个以上体育赛事名城,建成呼包鄂电子竞技赛事圈。基本形成产品丰富、结构合理、基础扎实、发展均衡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体系。
二是健全赛事体系。《意见》提出了借助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契机,抢抓承办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机遇,整合全区冰雪资源;以足球改革试点为契机,打造知名足球赛事品牌,构建足球产业链;传承“马背民族”优良传统,整合全区马术资源,打造国际马术节品牌;加大体育赛事“一地一品牌”、“一地一特色”建设力度,鼓励各地发展特色马拉松、品牌那达慕;大力发展电子竞技、汽摩运动、航空运动等新兴体育赛事。
三是优化产业布局。《意见》提出了打造足球赛事产业聚集区、冰雪赛事产业聚集区、马术赛事产业聚集区、沙漠赛事聚集区、民族特色赛事产业聚集区;构建内蒙古与周边地区合作机制;建设内蒙古体育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发展赛事装备、赛事策划、赛事推广、赛事传媒、赛事纪念品等关联产业集群。引导传统制造业企业进军体育竞赛装备制造业领域,促进体育赛事和体育表演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
四是壮大市场主体。《意见》提出了支持社会力量办赛,建立多层次赛事体系。鼓励各类中小微体育竞赛表演企业专业化发展,组织开展类型多样的体育赛事;鼓励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准入环境。创新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推动高校设置相关专业和课程,支持退役运动员投身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挥各类中介咨询机构作用,鼓励其向体育竞赛表演机构提供经济信息、市场预测、技术指导、法律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
五是优化市场环境。《意见》提出了改善办赛条件,建立赛事运行平台;鼓励各盟市、县(区)设立赛事补贴基金;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促进消费需求;以足球、篮球、乒乓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和冰雪运动赛事为重点,加大体育消费券向赛事消费的倾斜力度;支持金融机构与办赛企业联合通过消费信贷、消费积分、消费免税等方式促进赛事消费。改革监管执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是增强保障能力。《意见》提出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体育产业引导资金等渠道对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予以必要支持。支持体育企业采取多种方式筹措发展资金。相关部门不得要求赛事主办方提供体育部门的审批材料。建立健全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常态化监测统计制度,全面系统评估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意见》的出台,将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丰富赛事活动,健全赛事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条;壮大市场主体,提高赛事水平;优化市场环境,促进消费升级;强化机制创新,增强保障能力等方面,为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提供有力的政策和制度保障,为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作出积极贡献。